南京奥体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10-20 16:42:15 浏览数:
近日,省文明委授予南京奥体中心 “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一荣誉必将激励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江苏省文明单位这一荣誉是对奥体中心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褒奖。近年来,在省体育产业集团的关心指导下,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打造“道德美、环境美、秩序优、服务优”的示范场馆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厚德沃土,熔铸发展气场,刷新品牌高度,为中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驱动力和文化支撑力。以文明创建工作为动力,中心是我国体育场馆中较少作为主会场先后举办十运会、亚青会和青奥会等国际国内最高规格赛事的场馆,成功实现了从全运场馆到奥运场馆的精彩转变,也展示了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创新发展的新成绩。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中心将以获得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积极朝着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创立文明建设新品牌,建立公共文明新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努力交出两个文明齐发展的优秀答卷。




